2016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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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2016-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7)。公司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年 5 月最新发布的《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4号——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2016 年修订)》编制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为便于投资者更好地行使股东权利,现根据最新公告格式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的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的相关内容补充更正如下:

原内容为: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更正为: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2的议案编码为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以上更正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