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2016-29号
债券代码:122078 债券简称:11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东阳光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6-28号)。因工作人员疏忽,现对内容更正如下:
一、“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部分
原内容: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正为: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
二、“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部分
以下内容错误仅为公告编写有误所致,《四方监管协议》正本内容无误。
原内容:
(一)公司已在专户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专户资金仅用于其所对应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现更正为:
(一)乙方已在专户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专户资金仅用于其所对应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原内容: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现更正为: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于我们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