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6-04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6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期限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6年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764,500万元,授信期限为壹年(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4月1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公司向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4,000万元,公司同意该笔综合授信期限由壹年变更为叁年。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其余信息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工作需要,同意解聘张晓波总经理助理职务,聘任陈文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同期(2016年6月3日至2019年4月27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1、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因工作需要,解聘张晓波总经理助理职务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2、本次聘任陈文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陈文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均符合履行总经理助理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发现其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
3、同意解聘张晓波总经理助理职务,同意聘任陈文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4日
简历:
陈文,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汽车队党支部书记,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公司煤焦部部门经理、原料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