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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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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06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总股本324,458,886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9,733,766.58元,尚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2.权益分派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王兴华、丁明、戴贤平、陈显斌4人已离职,其所合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78,000股,按照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盛辉先生因被补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于激励对象资格的有关规定,为保持监事的独立性,盛辉先生不再具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其所获授的全部19,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综上,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97,500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5月30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4,458,886股变更为324,361,386股。

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4,361,3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81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00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 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06月16日 ;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06月17日 。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2016年0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0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净资产。

公司 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首期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9.59元/股调整为9.56元/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在行权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4.59元/股调整为4.56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需在回购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

3、咨询联系人:冯益贵

4、咨询电话:0898-88710266

5、咨询传真:0898-88701266

七、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6-07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6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收到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发来的《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中标“东岸湿地公园项目”。

一、中标情况

1、招标方: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

2、中标项目名称:东岸湿地公园项目。

3、中标内容及范围: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施工

4、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66890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61689.1平方米,水域面积333682平方米,铺装面积7352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等。

5、中标价:254,750,077.55元。

6、中标浮动率:-1.012%

7、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公司、大兴园林与招标方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大兴园林将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尽快与建设单位签订正式的承发包合同。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金额为人民币 254,750,077.55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4.35%,占大兴园林201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48.52%。本项目的签订将有利于扩大公司园林绿化业务的规模,对公司经营情况起到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本招标项目暂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三亚市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