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6-4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浩物股份;证券代码:000757)已于2016年3月28日下午13:00开市起停牌。本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2016年4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的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2016-15号公告、2016-18号公告)。因本公司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涉及收购机械制造类企业控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于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6日、2016年4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2016-20号、2016-25号、2016-27号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发布《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详见2016-29号公告),并于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8日、2016年5月25日、201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详见2016-33号、2016-34号公告、2016-37号公告、2016-38号公告、2016-41号公告)。

本公司原计划争取于2016年6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经本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申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最晚将在2016年9月2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成都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交易对手方:成都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东许景林、许树林、许彦龙,或其后期指定受让其股权的直系亲属或法人。

3、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内容: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于现金对价支付等用途。

4、成都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的最终估值和对价将根据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二、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自停牌以来,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完成初步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正有序进行;

2、本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已进行多次商讨,交易意向已确定,但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

3、本公司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以及相关人员是否进行股票买卖的自查报告;本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及确认,重组方案还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及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防止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至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本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承诺

经本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于2016年6月27日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如本议案获得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于2016年9月2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如本议案未获得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于2016年6月28日前发布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并复牌,但可能因此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筹划时间不够而终止的风险;如本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本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五、其他

1、本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至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16年6月27日。

2、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待相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3、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股权出让意向确认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