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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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码:2016-031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6年3月29日总股本108,692,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股利人民币 13,477,827.9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5年度不以未分配利润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6年5月6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激励对象16名,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145,000股,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8,837,161股。

因上述事项导致2015年权益分派股本基数发生变化,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所规定的“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后,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837,1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1.23834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1451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3834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766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38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的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根据公司于2014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完成授予登记的1,565,000股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授予登记的18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420,000股及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的16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45,000股)本次取得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代为收取。

五、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新疆昌吉市麦趣尔大道

2、咨询机构:公司证券管理部

3、咨询联系人:姚雪

4、咨询电话:0994-6568908 传 真:0994-2516699

六、备查文件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