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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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16-04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6年6月8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276,261,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7人,代表股份245,482,5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521,744,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4 %。

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何非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龚星铭律师、张渊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袁晓林先生、王恒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独立董事何绍文先生、陈立泰先生、唐清利先生和逯东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杨晓玲女士、文汇锋先生因工作冲突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何非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以公司持有的德阳金坤股权参股金鼎控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超短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所涉及的重大事项第1项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第1项事项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龚星铭律师、张渊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龚星铭律师、张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广安爱众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经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