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7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闻掌华先生与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融资产”)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闻掌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24,187,725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融资产,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起。
本次股权质押登记后,闻掌华先生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1,000,000股和限售流通股762,037,725股,共计质押1,033,037,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8%。闻掌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8,249,67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762,041,803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1%;同时闻掌华先生分别持有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与90%的股份,上述两家投资合伙企业分别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60,469,314股和170,306,860股,故闻掌华先生间接控制公司限售股430,776,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4%,闻掌华先生合计控制公司42.2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闻掌华先生本次股票质押主要用于个人投资。闻掌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经公司向闻掌华先生了解,此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8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杭州五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杭州五湖”)的通知,杭州五湖与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融资产”)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260,469,314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融资产,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起。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五湖共持有公司260,469,314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8%,其中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260,469,31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8%。
杭州五湖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59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杭州志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志恒”)的通知,杭州志恒与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资产”)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170,306,86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融资产,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起。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志恒共持有公司170,306,86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其中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170,306,86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
杭州志恒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0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德清百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百盛”)的通知,德清百盛与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融资产”)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180,324,91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融资产,相关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期限自2016年6月13日起。
截至本公告日,德清百盛共持有公司180,324,91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其中质押公司限售流通股180,324,91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
德清百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