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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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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16-02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代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35元;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15元。

● 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2日。

● 除权(除息)日:2016年6月2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3日。

一、 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6年5月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2016年5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5年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16年6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1,5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送现金0.15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33,400,000.00元。

4.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5元。

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股东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内划付公司,本公司收到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人民币。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法人股东,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15元。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人民币。

三、 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2日

除权(除息)日:2016年6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3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6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本公司股东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67952837

联系传真:023-67952837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