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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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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6-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16-02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金钢铁”)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图节能”)

●涉案的金额:诉讼标的金额71,862,374元人民币(以下“元”均指“人民币”)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一、一审判决情况

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蓝图节能(一审原告、一审反诉被告)与三金钢铁(一审被告、一审反诉原告)因《TRT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及《余热发电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EMC)》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福州中院于2014年12月10日受理该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临 2014-101 号)以及公司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相关章节。

2、2016年5月16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关于上述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临 2016-022 号)

二、上诉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本案民事上诉状,本案一审被告,一审反诉原告三金钢铁因不服福州中院《民事判决书》(【2015】榕民初字第202号、203号),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榕民初字第202号民事判决第四项、第六项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求上诉人赔偿可得利益损失46,816,874元的诉讼请求,支持上诉人的反诉请求。

2、请求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榕民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第四项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诉求上诉人赔偿可得利益损失25,045,500元的诉讼请求。

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以上案件一审、二审的诉讼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目前处于二审上诉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视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结果而定。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福建三金钢铁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