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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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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6-2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人,实到董事十二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奕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记名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6-27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概述

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软件”)是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4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四创软件拟与福州智水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水人”)、浙江昊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信工程”)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浙江智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浙江智水”)。其中:四创软件以现金方式出资550万元,占浙江智水注册资本55%。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四创软件有限公司

2、公司住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4号楼6层608单元(生产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9、10层)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5,100万元

5、实收资本:5,1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林冰

7、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建设;云计算平台研发与信息服务;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利、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气象、海洋、地质、环境保护等监测系统与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咨询、设计、施工、运维;水利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岩土工程、气象、海洋、地质灾害、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传感、监测、传输与遥测、遥感、遥控装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水文仪器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工程测绘与数据调查、地图编绘;水资源调查评价与论证;网络集成、系统集成及运行维护;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股40%;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汤成峰持股20.6%;其余12名自然人股东持股合计19.4%。

9、关联关系:四创软件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福州智水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智水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住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下村后门里122号673室(自贸试验区内)

3、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成

5、经营范围:对信息技术产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7、关联关系:福州智水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浙江昊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昊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公司住址:台州市东平路473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善明

5、注册资本:1,000万

6、实收资本:1,000万

7、经营范围:水利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7、关联关系:浙江昊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智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住所:台州市(暂定,最终住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

(四)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五)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经营范围:城市智慧水务业务的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和销售;智慧小水电平台、智慧乡村业务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销售;智慧产品的销售代理服务。(暂定,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七)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四创软件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550万元,占浙江智水55%股权;福州智水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300万元,占浙江智水30%股权;浙江昊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150万元,占浙江智水15%股权。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三)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浙江智水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由四创软件委派人员担任。浙江智水设监事1人,由四创软件委派人员担任。

(四)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

共同投资各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浙江智水公司承担责任,浙江智水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全体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有权机关批准,由各方签字盖章(法人)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政策支持智慧水务工作的开展,从2010年开始,打造智慧城市就已成为各地新一轮城市化建设的重点工程,而台州市作为水利部全国智慧水务建设示范基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创软件拟在浙江台州设立控股子公司,是着眼于智慧城市建设,并瞄准其中的水电智慧化细分市场发力,有利于丰富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同时浙江智水注册在台州,有利于在当地稳定和吸引高端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系四创软件以自有资金投资,不会对四创软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浙江智水成立后,不会与四创软件构成同业竞争。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六、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6-2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凯米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概述

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米公司”)是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51.85%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星网视易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视易”)持有5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凯米网络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在深圳前海自贸区投资成立2家全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一)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南江滨西大道198号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地下一层东区办公中心A-029号(自贸试验区内)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3,750万元

5、实收资本:3,75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刘灵辉

7、经营范围:网络科技研发;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和运营(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信息化平台管理及服务;信息化平台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9、关联关系:凯米公司是公司持有51.85%的控股子公司星网视易持有53.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凯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凯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凯米技术”)

2、住所:深圳前海自贸区(暂定,最终住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 万元

4、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网络科技研发;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和运营(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信息化平台管理及服务;信息化平台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凯米公司持有凯米技术100%股权。

(二)深圳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凯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凯米科技”)

2、住所:深圳前海自贸区(暂定,最终住所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

3、注册资本:人民币800 万元

4、实收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网络科技研发;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和运营(不含互联网上网服务);信息化平台管理及服务;信息化平台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凯米技术持有凯米科技100%股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星网视易于2015年5月成立了专门从事围绕KTV领域的互联网创业子公司凯米公司,凯米公司的业务模式和发展前景获得资本市场高度认同,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需要,凯米公司拟在深圳前海自贸区投资成立2家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规范项目实施。

(二)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由于子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因此全资子公司的设立仍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除前述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所投入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凯米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凯米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6-2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9,111,2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16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18号桔园洲星网锐捷科技园22栋 咨询联系人:刘万里

咨询电话:0591-83057977,83057818

传真电话:0591-83057088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