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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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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39 证券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2016-0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行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郭衍鹏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并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请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行董事会于2016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提名郭衍鹏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9号,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号香港洲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15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王洪章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所有股东于本次会议上就决议案进行表决时,未受任何限制。股东代表刘俊女士、刘家成先生及本行监事李秀昆先生被本行委任为本次会议的投票清点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被本行委任为本次会议的监票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1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15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1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16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14年度董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2014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张龙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钟瑞明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维姆·科克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莫里·洪恩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刘进女士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李晓玲女士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白建军先生连任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本行聘用2016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提名郭衍鹏先生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2015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陈远玲女士、徐铁先生及梁高美懿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董事,王辛敏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行监事。本行对于陈远玲女士、徐铁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及王辛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行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卞昊 李先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