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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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8 证券简称:银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27号)。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6月2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号中银大厦2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6月27日

至2016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非表决事项一项,审阅《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在2016年3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全部议案内容将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鲁商物产有限公司、山东富源投资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6年6月24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号中银大厦20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3175518

联系传真:0531-86966666

联 系 人:张美清、杨松

邮 编:250063

(三) 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四) 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