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16-011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6月17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于爱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前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4日下午14:3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
●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16-012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远德祐”)
●本次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5年,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东大街建行院内
法定代表人:梁健新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维护;牧草、中药材(国限品种除外)、谷物、瓜果的种植。
截至2016年3月31日,靖远德祐资产总额为79483万元,净资产为2564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靖远德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000万元(含本次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1%,均是为全资子公司的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所需资金向银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靖远德祐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16-013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4日
至2016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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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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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请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请于会议召开当日14: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登记时,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1201室
邮政编码:20012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电话:021-68401110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荣玫
联系电话:021-68400880 传真电话:021-684011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1201室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8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