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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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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 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6-039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回全福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6月18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为避免经营风险,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维护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并同意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6月18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能力,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6月18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能力,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任独立董事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同意《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6月18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6月18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6-040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6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6月18日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 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6-041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将在项目终止后,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37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98元,共计募集资金37,960万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3,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34,3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已预付的承销保荐费200万元,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交易所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55.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304.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编号为XYZH/2015BJA30053)。后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豁免上市初费300,000.00元,以及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23,032.85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323,032.85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333,367,532.85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净额,计划投资以下两个项目:“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和“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计划种植大型乔木、灌木和地被植物等用于公司各工程实施中所需苗木的供应。该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兴隆林场,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抚松分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20,242.58万元。该项目目前租赁苗圃面积为4,302亩,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84,913.74元。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近日,公司接到抚松县林业局兴隆林场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抚松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天然林全面禁采禁伐严禁采挖天然苗木进行驯化培育的通知(抚林字[2016]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吉林省林业厅下发的吉林资2016[234]号文件精神,吉林省天然林禁采禁伐,严禁采挖天然林苗木进行驯化培育。为更好的保护和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抚松县林业局要求各国有林场等相关单位限期核查所辖施业区内天然林木种苗采伐、采挖情况,并对涉及违规采伐、采挖情形的合作企业依法清理或规范。鉴于公司在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过程中需采挖、砍伐、移植部分现有天然林木,违背相关林业管理规定及上述文件精神,如继续进行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则可能产生违规采伐采挖的经营风险。要求公司在收到通知后尽快与兴隆林场办理终止林地租赁事宜。

201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相关募集资金的安排

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了独立意见: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并同意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6月1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避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运行风险,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

五、《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 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6-042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还兰女女士、独立董事芦建国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其个人原因,还兰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芦建国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还兰女女士、芦建国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还兰女女士、芦建国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还兰女女士、芦建国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对还兰女女士、芦建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持有公司20%股份的股东回全福先生提名,张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金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张磊先生、刘金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张磊简历、刘金龙简历

张磊简历

张磊,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市香山中学教师,保利大厦公关部经理,北京伟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1年11月加入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市场经营部,同时担任兰州分公司负责人。

截止目前,张磊先生未持有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刘金龙简历

刘金龙,男,1966年出生,荷兰瓦格宁根大学农村发展社会学博士。1990-2008年,就职于中国林科院林业研究所。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林业与资源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林业和资源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韩国国立首尔大学兼职教授;国际林联林业经济与政策学部协调员,森林与人工作组成员;亚洲森林文化和传统知识网络主席;韩国半岛绿化基金会顾问;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REDD+和森林景观恢复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顾问;民政部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组成员;农业部农业文化遗产专家组成员;国家林业局长远战略规划专家组成员。

截止目前,刘金龙先生未持有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 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6-043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李兰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止目前,李兰女士未持有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李兰简历及联系方式

李兰,女,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李兰女士于2012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拥有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先后在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事证券事务工作,自2016年4月起任职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源时代商务中心A座2F

邮 编:100097

联系电话:010-88862070

传 真:010-88862112

邮 箱:lilan@qjyl.com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2016-044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7月4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主楼首长接见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7月4日

至2016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本公司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6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6月14日、6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可参阅本公司于6月14日、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2《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生态林木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议案4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不采取现场登记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有参会资格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请填妥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并于2016年7月1日下午15:00之前将上述授权委托书邮寄、发邮件或传真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登记表/或授权委托书中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资料。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A座2F

邮编: 100097

传真:(010) 88862112

电子邮箱: qjyl@qianjingyuanlin.com

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股东登记表请参见本公告附件1和附件2。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或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以下证件及资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等持股凭证。

(二)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登记表中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资料。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萍

2、电话:010-88862070。

3、传真:010-88862112。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登记表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