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52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16-053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6-05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5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6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提出了若干反馈意见,并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协同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正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进一步补充、修订,并于2016年6月13日发布了《关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由于《问询函》中个别问题需进一步沟通、补充、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6年6月22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及信息披露工作。考虑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重要性,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公司决定取消原定于2016年6月2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在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及披露工作后,再行审议决定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