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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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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6-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6—029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柴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对柴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贡献和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0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6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光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侯欣一先生、郑志刚先生、王力先生、董事毛铁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李越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天津联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凯泰建材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选举杨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议案名称:审议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公司选举金正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天力、高振雄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1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6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监事李越先生委托监事李岩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李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金正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6—032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披露“13天房债”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发行了“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简称“13天房债”),本期债券由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于日前接悉“13天房债”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关于延迟披露‘13天房债’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的公告”,该公告表示由于天房集团尚未披露2015年度审计报告,故大公国际将相应延迟披露“13天房债”201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