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6-0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2号),核准本公司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亿股优先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及本次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保荐机构的情况如下:
一、 发行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杜江龙
住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58766688
传真:021-58798398
二、 保荐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保荐代表人:张兴明、吴国梅
项目协办人:苗涛
经办人员:徐岚、刘登舟、孙琳、蔡锐、李甲稳、冯世博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将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