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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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更正公告

201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由于相关内容描述不准确,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一”)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二”)

重庆中汽西南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博众分公司(列为“被告三”)

何维艳(列为“被告四”)

陈启进(列为“被告五”)

邹远富(列为“被告六”)

肖鹏(列为“被告七”)

2、本次诉讼诉因

由于何维艳、陈启进、邹远富、肖鹏共计四人曾在美赛达和车友互联任职,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上述人员离职后与广联赛讯及其关联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美赛达和车友互联认为广联赛讯利用其离职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侵害其技术秘密,并将上述四人及车载导航设备制造商本公司和车载导航设备销售商重庆博众一并提起诉讼。

......

二、本公司和广联赛讯以及重庆博众的合作关系

2015年4月,本公司与广联赛讯签订《车联网产品战略合作协议》。本公司根据广联赛讯或其指定销售商重庆博众的《采购订单》所述标准和要求定制化生产(OEM)。与该案争议相关的软件和相应产品—滴滴虎由广联赛讯设计并提供,广联赛讯委托本公司将其植入本公司生产的车载导航设备,并由广联赛讯或重庆博众自行对外销售。

截至本公告日,广联赛讯委托本公司定制存在争议的产品300多台,金额30余万元。广联赛讯承诺其提供的软件设计和相应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技术秘密的情况。如因广联赛讯提供的软件设计和相应产品侵害第三人技术秘密而使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的索赔,广联赛讯承诺向本公司等额赔偿。

更正后: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一”)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二”)

重庆中汽西南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博众分公司(列为“被告三”)

何某某(列为“被告四”)

陈某某(列为“被告五”)

邹某某(列为“被告六”)

肖某(列为“被告七”)

2、本次诉讼诉因

原告诉称:由于何某某、陈某某、邹某某、肖某共计四人曾在美赛达和车友互联任职,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上述人员离职后与广联赛讯及其关联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美赛达和车友互联认为广联赛讯利用其离职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侵害其技术秘密,并将上述四人及车载导航设备制造商本公司和车载导航设备销售商重庆博众一并提起诉讼。

......

二、本公司和广联赛讯以及重庆博众的合作关系

2015年4月,本公司与广联赛讯签订《车联网产品战略合作协议》。本公司根据广联赛讯的《采购订单》所述标准和要求定制化生产(OEM)。与该案争议相关的产品中的软件—滴滴虎由广联赛讯提供,并由广联赛讯及其销售商自行对外销售。

截至本公告日,广联赛讯委托本公司定制存在争议的产品300多台,金额30余万元。广联赛讯承诺其提供的软件和相应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技术秘密的情况。如因广联赛讯提供的软件和相应产品侵害第三人技术秘密而使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的索赔,广联赛讯承诺向本公司等额赔偿。

除上述更正之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告全文如下: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粤03民初534号案件的诉讼材料,材料显示第一原告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赛达”)和第二原告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友互联”)以第一被告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赛讯”)、第二被告本公司、第三被告重庆中汽西南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博众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众”)、第四被告何某某、第五被告陈某某、第六被告邹某某、第七被告肖某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正式立案受理。

一、有关诉讼情况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美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车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一”)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列为“被告二”)

重庆中汽西南汽车服务连锁有限公司博众分公司(列为“被告三”)

何某某(列为“被告四”)

陈某某(列为“被告五”)

邹某某(列为“被告六”)

肖某(列为“被告七”)

2、本次诉讼诉因

原告诉称:由于何某某、陈某某、邹某某、肖某共计四人曾在美赛达和车友互联任职,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12月10日,上述人员离职后与广联赛讯及其关联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美赛达和车友互联认为广联赛讯利用其离职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侵害其技术秘密,并将上述四人及车载导航设备制造商本公司和车载导航设备销售商重庆博众一并提起诉讼。

3、本次诉讼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车联网系统技术秘密的行为;

(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立即销毁侵犯原告有屏车联网系统技术秘密的资料及产品,删除网络上相关的广告和宣传;

(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46,800,000元;

(4)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本公司和广联赛讯以及重庆博众的合作关系

2015年4月,本公司与广联赛讯签订《车联网产品战略合作协议》。本公司根据广联赛讯的《采购订单》所述标准和要求定制化生产(OEM)。与该案争议相关的产品中的软件—滴滴虎由广联赛讯提供,并由广联赛讯及其销售商自行对外销售。

截至本公告日,广联赛讯委托本公司定制存在争议的产品300多台,金额30余万元。广联赛讯承诺其提供的软件和相应产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技术秘密的情况。如因广联赛讯提供的软件和相应产品侵害第三人技术秘密而使本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的索赔,广联赛讯承诺向本公司等额赔偿。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受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事项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通过诉讼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主张公司合法权益,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1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3月25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4月20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之日起,原则上将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