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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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49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6年6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6月29日-2016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6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丽致酒店M层紫轩文化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 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

9.1选举姜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9.2选举倪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0.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1. 关于选举周文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说明:第8项议案的表决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第9项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等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6月29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1号曙光大厦A座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立君

联系电话:18601164026 024-89350633

六、备查文件

1、《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意事项: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3”,投票简称为“合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议案9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