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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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7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6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委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鹏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73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性财政性资金转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资﹝2014﹞88号),财政部通过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集团”)向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下拔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资本性支出)7,515万元。

2. 按照财政部《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号)规定,企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企业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发生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事项时,依法将委托贷款转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

因本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中钢集团拟将该笔资金暂时列作委托贷款,通过江苏银行发放给中钢设备,用于支持中钢设备持有澳大利亚CUDECO公司股票项目。因中钢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陆鹏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钢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中钢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56.14%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钢集团通过银行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发放委托贷款属于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定价原则

本次委托贷款额度为7,515万元,年利率为1%(固定利率),无担保,期限8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安排,委托贷款协议具体内容由中钢集团及中钢设备与江苏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执行,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年度公司与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159.20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