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山水 编号:临2016--058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全部内容如下:
“2016年6月3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第一大股东黄国忠发来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根据《声明》,因未能有效履行与第二大股东北京六合逢春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六合逢春”)于2014年5月13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黄国忠解除与六合逢春的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公司披露收到黄国忠发来的有关股东委托代理事项的《公证书》,全权授权杜常青行使股东权利。
因上述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请公司针对上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向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2015年6月,黄国忠、六合逢春曾公证授权林岳辉、徐永峰全权行使股东权利,授权有效期至2018年6月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永峰、林岳辉。2015年12月7日,公司曾披露收到黄国忠及六合逢春《关于撤销对徐永峰、林岳辉先生授权的声明》。请徐永峰、林岳辉、六合逢春及其实际控制人丁磊,对黄国忠上述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以及授权杜常青行使股东权利等行为发表意见,明确是否认可其效力。
二、2016年3月10日,公司股东钟安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俊杰、连妙琳、连妙纯、侯武宏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称合计持股达公司股本的18.04%。
请公司股东钟安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黄国忠上述解除及授权行为发表意见,明确是否已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需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请公司董事会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一、二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6年7月7日之前,向相关方核实并披露回复,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根据上述问询函,向相关股东进行核实,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判断,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