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7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16-018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变动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收到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凝瑞”)和深圳市惠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惠和”)的通知函:

“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8日,深圳凝瑞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购买海欣股份A股5,119,840股,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0.42%。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6月20日,深圳惠和管理的“深圳市惠和基金惠和2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惠和2号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购买海欣股份A股15,613,928股,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1.29%。

2016年6月30日,惠和2号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买入海欣股份A股18,318,512股, 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1.52%。截至2016年6月30日,深圳凝瑞持有海欣股份A股共计65,512,312股,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5.43%。惠和2号基金持有海欣股份A股共计33,932,440股, 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2.81%。深圳凝瑞与深圳惠和合计持有海欣股份A股股票99,444,752股,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8.24%。上述两者通过两个独立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交易。

深圳凝瑞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惠和(在合伙企业中出资比例为95%),有限合伙人——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在合伙企业中出资比例为5%)为深圳惠和的母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深圳凝瑞与深圳惠和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东变动后,深圳凝瑞与深圳惠和合计持有海欣股份A股股票的数量超过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的持股数量(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海松江洞泾工业公司持有海欣股份A股股票82,082,000股,占海欣股份总股本的6.80%),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和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