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762 证券简称:金发拉比 公告编号: 2016-053号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3日。
●除权除息日:2016年7月14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以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上述分配方案已获2016年5月31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6月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7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9,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加至 202,3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7月1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14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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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2,30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4元。
九、联系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鮀浦鮀济南路107号
2、咨询联系人:贝旭先生 薛平安先生
3、咨询电话:0754-82516061
4、传真:0754-82526662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