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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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16 年独立董事
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16-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 B 股 编号:临 2016-033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16 年独立董事

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增进独立董事与公司投资者、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根据《海南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常工作制度》,公司定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举办独立董事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活动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 09:30

2、活动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海航大厦

3、活动事项:

(1)独立董事与投资者、员工交流,听取投资者、员工对公司的意见或建议, 现场给予答复;现场无法给予答复的,将通讯给予回复;

(2)独立董事、投资者共同参观公司运营场所。

4、预约登记:为保证活动顺利、高效举行,同时不影响公司安全运营,请有意向参与活动的投资者、员工于2016年7月13日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联系进行预约登记,以便提前与公司涉及运营安全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联系人:张大伟 联系电话:0898-66739961 传真:0898-66739960

5、注意事项:

(1)请预约登记参加活动的投资者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7 月

15 日 9:30 之前至活动地点,由专人协助办理进出手续;

(2)未预约登记的公司员工可参加交流环节,但不得参加参观活动;

(3)活动期间,参与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公司办公环境。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公告编号:2016-034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3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谢皓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辛笛、牟伟刚、顾刚、吴邦海、林诗銮、邓天林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胡明哲、童甫、许静、周猛因紧急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买金鹏积分协议》的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与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金鹏俱乐部非航空业务独家特许经营权协议》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施念清、张颖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施念清、张颖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