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6-07-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编号:临2016-04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承诺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84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1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称,截至 2016 年 6 月 23 日,你公司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550万股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你公司关联方茂业商厦至今未就上述债务担保事宜履行相关承诺,现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对外披露。

一、你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 日披露诉讼进展公告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2016)京 02 执异 130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变更为嘉兴百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嘉兴百秀投资企业已承诺无条件免除商业城的保证责任,并承诺于法院确认嘉兴百秀投资企业的执行申请人法律身份后,依法解除中国华融北京分公司对商业城的保全措施,即解除对盛京银行股份的冻结。请你公司说明所持有的盛京银行股份截至目前仍未解除冻结的具体原因、主要障碍、公司及相关方拟采取的措施。

二、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2 日公告,2016 年 6 月 2 日,沈阳亚欧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复议申请书》,请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前述(2016)京 02 执异 130 号《执行裁定书》。请你公司说明该事项对公司资产解除冻结的具体影响,并说明未及时披露该项进展的原因。

三、你公司关联方茂业商厦先后于 2014 年 7 月和 2016 年 1 月出具承诺,若展业置地未能按期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由茂业商厦代替展业置地履行该等支付义务;如在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报文件之前未能解除商业城全部连带清偿责任的,茂业商厦将于申报日前,向商业城全额补足其实际支付的款项,并就商业城因前述事项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偿。请茂业商厦说明未切实履行前述承诺的原因,并明确具体计划与期限。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之前,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书面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