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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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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情况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19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2085万股(因员工自愿放弃及离职原因实际授予2080万股);预留110万股(因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转增后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75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5年6月24日登记上市。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6月13日进行了授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0日、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具体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6年6月13日。

2、授予价格: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82元/股。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4人,授予27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0%。分配明细如下:

4、本次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是限制性股票。

5、公司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7、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解锁安排如下:

8、解锁业绩条件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依据。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若当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当年度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或者之上,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认购股份的资金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8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463号】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6,590,757.00元,股本为2,646,590,757.00元。根据第六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的议案》,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50,000.00元。贵公司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贵公司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9,340,757.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7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10,505,000.00元,其中:股本2,750,000.00元,资本公积7,755,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6,590,757.00元,股本人民币2,646,590,757.00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6月13日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441ZC036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7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649,340,757.00元,股本人民币2,649,340,757.00元。

四、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13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7月18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对比表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具体股本结构情况,以本次授予股票登记上市后的股本为准。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46,590,757股变更为2,649,340,757股,按新股本2,649,340,757股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1792元/股。

七、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9,340,757股,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将由45.9627%降低为45.9150%。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