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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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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55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杨金才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郝军先生代为出席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涂国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吴志明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提名付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付欣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王蕾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吴志明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补选副董事长周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深圳威大及旭龙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同意公司为深圳威大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旭龙电子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56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志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志明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吴志明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吴志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付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候选人付欣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付欣先生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之情形;经了解付欣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具备董事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我们同意提名付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吴志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附:付欣先生简历

付欣,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商学院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安防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深圳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现任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57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

新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付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安排原因,付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付欣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付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王蕾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蕾女士已于2014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王蕾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王蕾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王蕾女士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王蕾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具备董事会秘书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我们同意聘任王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付欣先生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附:王蕾女士简历

王蕾,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MBA学历,曾在九鼎企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安防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吉安科技防范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现任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58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志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志明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补选副董事长周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附:周侠先生简历

周侠,男,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在江苏省南通市卓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中祺晨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职,2002年加入中安消任技术主管,历任中安消项目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中安消副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59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0万元;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00万元,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2,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运营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大”)及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旭龙电子”)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方案为准,具体如下:

2016年7月1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深圳威大及旭龙电子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同意公司为深圳威大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旭龙电子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1104-A

法定代表人:李志平

注册资本:450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净化系统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特种医疗实验室建筑的设计、施工、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压力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洁净空调、空气净化系统的销售及安装;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通讯技术的开发、应用及相关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技术服务及业务咨询;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销售及上门维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特种生物医疗实验室系统设备及家具的销售和上门安装;医院供应室设备的销售及上门安装。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753.33万元,负债总额10,658.4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589.1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412.29万元,资产净额6,094.93万元,营业收入13,252.86万元,净利润2,191.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9.53万元。

2、名称: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2幢2单元20708室

法定代表人:高振江

注册资本:10,000万

营业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通讯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专业音视频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楼宇集成系统、节能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筑装修装饰、城市及道路照明、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维修、专业承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专控及许可项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安消旭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7,804.65万元,负债总额24,905.9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905.90万元,资产净额22,898.75万元,营业收入33,216.08万元,净利润6,002.7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02.71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深圳威大及旭龙电子均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威大、旭龙电子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计划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深圳威大及旭龙电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同意公司为深圳威大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旭龙电子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含担保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决策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深圳威大及旭龙电子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及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其正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方案;同意公司为深圳威大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为旭龙电子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206,428.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0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60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

交易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6年3月18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形式购买澳洲安保集团100%股权及两处永久物业、泰国卫安股权,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披露的《中安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2016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披露的《中安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89)。

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收购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披露的《中安消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15)。

二、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2016年5月18日,公司完成泰国卫安(Impact Success Limited、United Premier International Limited)股权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披露的《中安消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17)。

2016年7月14日,公司取得澳洲安保集团(Securecorp Pty Ltd 及其下属公司、Lawmate Pty Ltd、Lawmate Australia Pty Ltd 和 Video Alarm Technologies Pty Ltd)100%股权过户注册登记文件,澳洲安保集团100%股权过户生效日期为2016年6月17日。

三、其他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