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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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6-1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在四川德阳公司总部召开,通知于2016年7月4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晓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工作要求,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结合目前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相关内容详见同期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7)。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向总经理授予相关职权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113条的规定,特授权总经理就以下事项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决定权,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上市公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交易。

总经理行使上述职权时,须遵守公司章程第113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

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营和提高工作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细则已同期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6-1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在四川德阳公司总部召开,通知于2016年7月4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维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向总经理授予相关职权的议案》;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6-1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工作要求,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结合目前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决定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 变更的日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已于2016年7月15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原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43条规定,对于单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单独测试、认定后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采用对单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单独测试、认定后计提坏账准备和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方式。

坏账准备根据以下账龄结构比例计提:

公司对单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可收回性进行单独测试、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后,再对其余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此项会计估计不适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应收账款。

(三)变更的原因

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估与比较分析,公司综合分析近年来化肥行业的发展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和客户信用风险情况,根据管理层关于账龄组合、信用风险的历史经验,并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的会计估计进行了调整。

(四)具体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五)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6年7月15日)起生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和结构进行了初步测算,并假设其与公司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及结构不存在重大差异,在该假设的基础上依据上述测算结果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变更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后,采用对单项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单独测试、认定后计提坏账准备和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方式,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交易所相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