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6-06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7日-2016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7日15:00至2016年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33,386,5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358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2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26,064,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3.417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7,321,9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40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386,5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7,321,9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郭恩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