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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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67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之条件已经成就,依照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4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比例40%,可解锁股份合计为1,236,50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26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陈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选陈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向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0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十八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个别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拟定于2016年8月5日14:00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晖,男,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博士学历,工程师,曾任国讯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康视时代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据医疗评估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晖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 068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之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4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可解锁比例40%,可解锁股份合计为1,236,500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26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06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57号奥克斯中央大厦25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5日

至2016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7月1日及2016年7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1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1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6年8月4日 9:30-11:30,13:00-16:30。

2、 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锡雷 彭耀辉

电话:0574-88072272

传真:0574-88072271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 07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236,500股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6年7月26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5年6月1日,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医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2015 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认购数量为324.82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万股,首次授予人数调整为469人;因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同时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5股),授予价格相应调整后为每股8.548元/股。确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6月29日。

4、2015年8月7日,公司完成三星医疗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及登记工作,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2016年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月29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99元/股。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在实际授予过程中,由于1名激励对象陈少芳放弃认购授予的1.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授予17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4.5万股,授予价格不变。

6、2016年4月7日,完成三星医疗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及登记工作,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7、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部分激励对象朱哲蓓等2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以及“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将原激励对象朱哲蓓等22人已获授的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147,750股,回购价格为8.548元/股。另1名激励对象李哲光先生(已离职)因其个人原因,持有的9,250股暂缓办理注销手续。并于2016年7月7日回购注销完成。

8、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依照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决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4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解锁期自2016年6月29日起的第一交易日至2017年6月28日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解锁比例40%,可解锁股份合计为1,236,500股。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期股份解锁的有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激励对象朱哲蓓共2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一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以及“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原激励对象朱哲蓓等22人已获授的147,750股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另1名激励对象李哲光先生(已离职)因其个人原因,持有的9,250股暂缓办理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经满足,决定对剩余4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施第一期解锁。

三、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7月26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6,5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之条件已经成就;就本次解锁,三星医疗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三星医疗董事会通过的解锁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三星医疗可以实施本次解锁。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6- 07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1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3、本次系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项目为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12个月对外投资额已超过公司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故本次对外投资审议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奥克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投资”)

法定代表人:李维晴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6日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11号305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奥克斯投资100%的股权。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极大地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奥克斯投资的资金实力和业务承接能力,并将进一步促进奥克斯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同时,公司作为其股东,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在医疗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