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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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5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25号辅仁大厦1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文臣先生主持。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网投系统上线并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新网络投票系统上线及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的通知》,同时向公司股东提供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耿新生先生因在国外无法亲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朱文玉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张海杰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赵文睿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出让顺丰储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出让顺丰储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青、张静彦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6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1日下午3:30在辅仁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耿新生先生因出国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安慧女士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 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选举李雯女士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安慧(主任)、朱文臣、李雯

7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反对,通过了本议案。

(2)选举李雯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李雯(主任)、朱文亮、耿新生

7名董事同意,0 名董事弃权;0 名董事反对,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辅仁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7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函[2016]第204号),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