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6-8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82),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对本次召开股东大会发出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日下午2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15:00至2016年8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6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7月28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深证上〔2016〕251号),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8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建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和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期限延长至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陆鹏程、王建、董达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86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海东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6-87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1日下午2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15:00至2016年8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4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8.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该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8月8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深证上〔2016〕251号),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6-8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非公开

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8月12日公告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69)。2016年7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7月25日公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3)。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同时在取得核准文件后仍需继续实施后续发行相关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 2017年8月10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限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