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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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6-05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管理层可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担保额度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15年9月12日、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除公司2016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已实施的担保外,公司2016年近期还为下列子公司提供了保证担保:

1、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王德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河南东森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枣庄银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银海”)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河南海王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海王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河南海王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书签署方:(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根据约定在2016年4月14日-2017年4月14日的授信期间内,向河南海王提供的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为湖北海王德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湖北海王德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湖北海王德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书签署方:(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约定在2016年5月26日-2017年5月26日的授信期间内,向湖北海王德明提供的人民币1200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该主债权之本金(最高本金余额为壹仟贰佰万)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为河南东森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东森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 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间为2016年6月8日-2017年6月7日,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 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仓储费、保管费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为河南东森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河南东森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 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基于2016年3月23日授信人与河南东森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 保证担保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为枣庄银海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枣庄银海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2 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间为2016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2日止,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348.51万元(全部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71%,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