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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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条款的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经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协商相关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的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关联交易限制内容进行修订,删除基金禁止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的条款。现将有关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华宝兴业上证18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修订

将“五、投资限制”“(一)禁止行为”修订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和目标ETF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二、对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十四、基金的投资”的修订

将“(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1、禁止用本基金财产从事以下行为”修订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和目标ETF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此外,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本公司对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更新招募说明书等文件进行更新和修订。

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华宝兴业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宝兴业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军工行业”,认购代码“512813”,网上现金认购日期为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1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7月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华宝兴业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华宝兴业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最新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924558、4007005588

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7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