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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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的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查询本基金的相关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