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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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问询函的回复

201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6-59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证公函【2016】0881号《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结合监管制度与市场环境,具体说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能正常实施的主要障碍以及公司截至目前已采取的措施。

回复: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6,660.00万元,并全额认购由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进取级份额,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募集不超过13,320.00万元的优先资金,组成规模不超过19,980.00万元的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份额和进取级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用于购买公司股票。优先级份额将依照《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的份额。资产管理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资产分配顺序位于进取级份额之前。

近期,证监会新颁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中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做出相关规定。

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上限与《暂行规定》中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倍存在差异,同时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优先级份额按约定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及劣后级或第三方机构差额补足优先级收益等事项与《暂行规定》中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尚有出入,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份额数量及相关收益水平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正积极与管理人、托管人等各相关中介机构协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二、请你公司具体说明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并明确是否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回复:

由于新监管政策的颁布,近期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内部正积极学习研究新监管政策的指导思想以进一步确定持股计划方案的设计及实施细节,公司正积极与各中介机构沟通上述内容,拟对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修订,待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确定后,公司董事会将视情况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同时公司仍将在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若修订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需重新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三、请你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进行风险提示。

回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相关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根据《暂行规定》修订,方案存在不确定性;

(二)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资金来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万联金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的合同尚未签订,本资管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