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84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并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因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三门峡市陕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2016年7月28日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自有物业的出租、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12,812,085.15元,负债总额185,639,905.48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18,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85,639,905.48元,净资产27,172,179.67元,营业收入31,771,105.55元、净利润-2,271,735.3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三门峡市陕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以及包括上述借款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分次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分别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分别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最后一期还款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
4、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的经营业务所需,三门峡公司资信状况及债务偿还能力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因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4,8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84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8%、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