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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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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6-054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在杭州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现场表决董事7人,李巍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委托刘翔董事长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A股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目前股价已经远远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经综合考虑当前融资环境、自身财务能力、对广大中小股东保护等因素,并与认购对象、保荐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授权经营管理层做好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等后续工作。

详情参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关联董事刘翔先生、李巍先生、史锋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服务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情参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刘翔先生、李巍先生、史锋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在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19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参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6-05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翔先生、李巍先生、史锋先生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述

公司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6,385,828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6411.99万元,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年1月4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2016年1月12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6年3月9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年4月7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提交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6年5月22日前回复;2016年5月1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申请》;2016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原因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A股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目前股价已经远远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综合考虑当前融资环境、自身财务能力、对广大中小股东保护等因素,并与认购对象、保荐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授权经营管理层做好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等后续工作。

三、独立董事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资本市场融资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终止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同意终止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6-056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简称“电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限三年,经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

关联交易金额: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公司与电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电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服务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本协议经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持股比例为5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电科财务公司与公司属同一控制人实际控制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该事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交联方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登洲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订合同的主体

甲方:公司; 乙方:电科财务公司

2、合同的主要条款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担保服务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3、服务原则及服务价格

原则:甲方根据业务需求自主决定。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协议期限及交易限额

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用于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法人账户透支等业务。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上述相关业务时,应确保甲方的子公司已得到甲方的授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授信、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时,收费标准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的金融服务,且不逊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类服务。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16-057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终止非公发行网上

投资者说明会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说明会类型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筹划过程及终止原因,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方式举行“凤凰光学终止非公发行网上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召开时间:2016年8月2日(星期二)15:00-16:00

2、召开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3、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 :http://sns.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刘翔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炜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本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本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吴明芳

电话:0793-8259547

传真:0793-8259547

邮箱:mingfangw@phenixoptics.com.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临2016-058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197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17日

至2016年8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披露于2016年7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

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8位数字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1.00元)、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8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2、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8月17日9:30—12:00,13:00—17:00;2016年8月18日9:00——13:3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或传真方式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传真后请电话确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明芳

电话:0793-8259547;传真:0793-8259547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