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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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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6—06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现对近期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9,2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止。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了人民币7,1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了人民币6,900万元的授信额度。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额度尚未使用,公司将为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实际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4、公司与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2018年7月12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5、公司与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7,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6、公司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年实际借款金额为9,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7、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3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年实际借款金额为10,3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6年3月24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