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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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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债权债务执行的公告

2016-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26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债权债务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涉案执行额:欠付本息合计1,293,818,837.2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自2016年7月1日起,上述未偿还欠款本金按照年利率8.7%计息,计算至实际偿清日止;以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含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一、本次涉案执行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本公司与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置业”)、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房产”)之间签订的《还款协议书》,经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以下简称“东方公证”)出具的《执行证书》(2016)浙杭东证字第13709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省高院于2016年7月27日分别出具《执行裁定书》(2016)浙执2号之一、《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2016)浙执2号之二。裁定如下:

1、冻结被执行人水利置业对锦天房产的到期债权至1,293,818,837.20元。

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1,293,818,837.20元价值的财产。

3、查封、扣押、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转移、毁损、变卖、租赁、抵押、典当、赠与、支付被本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本次涉案执行的内容及其理由

事实与理由:本公司持有水利置业51%的股权,锦天房产是水利置业的全资子公司,锦天房产面临开发资金困难时,锦天房产通过水利置业向本公司借款,本公司与水利置业分别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含展期协议),锦天房产还为水利置业对本公司的借款债务,与本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但2012年起,水利置业、锦天房产均未能按期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2016年6月本公司与水利置业、锦天房产三方共同签订了《还款协议书》。

水利置业、锦天房产未能履行上述还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本公司向东方公证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经核查,东方公证于2016年7月4日出具《执行证书》(2016)浙杭东证字第13709号,执行标的为:未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71,861,461.68元,欠付利息人民币221,957,375.52元,欠付本息合计人民币1,293,818,837.20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自2016年7月1日起,上述未偿还欠款本金按照年利率8.7%计息,计算至实际偿清日止;以及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含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公司持有水利置业51%的股权,锦天房产为水利置业的全资子公司。

水利置业:注册地址:杭州市祥符镇祥园路33号3楼;法定代表人:毛亚军;注册资本:16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249.64万元,净利润:-19,764.09万元,总负债:146,091.47万元。

锦天房产:注册地址:杭州市葛岭路1号二楼;法定代表人:李晓东;注册资本:2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299.65万元;净利润-24,562.79万元;总负债153,281.68万元。

三、本次公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执行尚在进行中,公司预计上述到期债权难以得到足额清偿,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可能有负面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该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日

报备文件: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浙执2号之一;;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2016)浙执2号之二;

3、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2016)浙杭东证字第12602号;

4、浙江省杭州市东方公证处《执行证书》(2016)浙杭东证字第13709号;

5、水利置业、锦天房产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27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告临2016-026),省高院于2016年7月27日向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置业”)和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房产”)出具《执行通知书》(2016)浙执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执2号之三。《执行通知书》主要事项如下:

1、责令水利置业、锦天房产在2016年8月15日前自动履行执行证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1,293,818,837.20元。(2)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

2、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水利置业、锦天房产仍将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未按本通知履行的,水利置业、锦天房产应当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报告后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4、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日

报备文件:

1、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16)浙执2号之一;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浙执2号之三。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28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3,397.95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置业”)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房产”)收到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15日向锦天房产发出应诉通知书{(2016)浙0185民初3156、3157、3158号},正式受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鹏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达公司”)起诉锦天房产支付工程款1,321.42万元及违约金。2016年6月16日,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浙0185民初3157号、3158号,受理鹏达公司向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裁定如下:冻结锦天房产银行账号中人民币600万元、90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锦天房产收到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30日向锦天房产发出应诉通知书{(2016)浙0185民初2752号},正式受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福建豪门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门公司”)起诉公司支付工程款和保证金2,076.53万元及违约金。2016年6月6日,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浙0185民初2752号,受理豪门公司向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裁定如下:冻结锦天房产银行账号中人民币230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本次诉讼的内容及其理由

事实与理由:锦天房产与鹏达公司、豪门公司签订《施工协议》,目前锦天房产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对方向当地法院起诉,锦天房产目前积极应对中。

与鹏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所引发的三个案件分别于2016年7月19日和2016年8月1日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公司主张三个案件当事人双方相同,部分工程款支付也存在共同支付无法区分的客观情况,要求法院给予双方合理期限进行调解。法院同意三个案件先由锦天房产与鹏达公司或通过双方律师进行沟通和庭外调解。

与豪门公司之间的诉讼尚未接到开庭通知。

公司持有水利置业51%的股权,锦天房产为水利置业的全资子公司。

水利置业:注册地址:杭州市祥符镇祥园路33号3楼;法定代表人:毛亚军;注册资本:16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2,249.64万元,净利润:-19,764.09万元,总负债:146,091.47万元。

锦天房产:注册地址:杭州市葛岭路1号二楼;法定代表人:李晓东;注册资本:2000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11,299.65万元;净利润-24,562.79万元;总负债153,281.68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次诉讼涉及锦天房产部分工程款尚未支付且在审理中,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日

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水利置业、锦天房产的营业执行复印件及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