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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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6-05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向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围绕本公司2016年度融资计划,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等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