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3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3日9时在公司总部大楼11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办公室已于2016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邬建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子公司博格思拓普提供财务资助,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意见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董事长邬建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月 3 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3日15时在公司总部1110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与会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群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子公司博格思拓普提供财务资助,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3 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宁波博格思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资金使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一、 提供财务资助概述
宁波博格思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格思拓普”)是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50% 股权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100万元。近年来, 博格思拓普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但存在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为缓解其融资压力,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予博格思拓普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 财务资助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 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 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资金使用费: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
5、 资助方式:现金借款方式
6、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博格思拓普另一非关联法人Johann Borgers GmbH持有博格思拓普50%的股权,也向博格思拓普提供同等财务资助。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已于2016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博格思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坝头西路339号3幢1号
3、法定代表人:WERNER BORGERS
4、注册资本:2100万元
5、经营范围: 从事汽车隔音和隔热材料、车身附件系统及其相关设备和模具的研发、制造和批发业务。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博格思拓普资产总额8418.67万元,净资产1584.06万元,营业收入4583.12万元,净利润-211.93万元。
三、借款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约定还款日期:12个月内
3、资金占用费费率:按资金实际使用时间及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
四、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博格思拓普快速发展,缓解其融资压力,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发展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博格思拓普签署《借款合同》,公司将按资金实际使用时间及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博格思拓普收取资金占用费。公司作为博格思拓普股东将定期对该笔借款资金的使用进行审计,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已向博格思拓普派驻了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直接参与该公司经营,不会出现由于资金挪用等情形造成的法律风险。本次借款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子公司宁波博格思拓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提高经营发展能力,进而保障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提供财务资助是必要的;且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