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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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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5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对本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016年8月3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在上海与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资管”)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太平资管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依托集团整体资源及境外专业力量,发起并设立的资产管理机构。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滨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日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为推动双方全面业务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战略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署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双方互为对方的重要大客户,彼此为对方提供大客户应享有的优质、优先的服务,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享受对方的优惠待遇。双方在所从事的领域尽可能寻找合作的契机,以借助对方的客户关系和资源扩大市场份额。

3、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业务合作范围

1、投行投融资业务

乙方通过各类金融工具为甲方在稀土行业开展的稀土收储、深加工以及行业整合并购等业务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2、资本市场业务

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积极参与甲方的定向增发及债券发行业务,为其再融资提供支持。

3、资产管理业务

乙方充分发挥全面资产管理的优势,以保险资管产品为载体为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4、海外投资业务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海外投资优势,共同挖掘海外优质矿产等项目资源,深入开展跨境投资合作。

(三)协议的变更、终止和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三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执行中如需要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战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鉴于具体合作业务协议尚未签订,因此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