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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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1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事项概述

1、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创投”)以 6.78 元/股的价格认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地产”)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268,439 股,合计认购款212,000,016.42 元。

滨创公司认购的格力地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锁定期1年,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8月4日。

2、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4月25日和2016 年 5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和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含 6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7 年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投资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无异议。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2号)、《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2016-038号)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52号)。

滨江创投本次参与认购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鲁君四

3、注册资本: 1,617,517,619元

4、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北路3333号28栋201室

5、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出口货物、技术除外);建筑材料的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公司与格力地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以房地产为主体,以服务业和金融投资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公司在保持房地产业务平稳发展的基础上进行对外投资,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本次投资退出和收益的实现将受到宏观经济、项目本身等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

公司进行本次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