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6-144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渤海金控;证券代码:000415)、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3渤租债、15渤租01、15渤租02;债券代码:112188、112279、112284)于2016年2月1日起停牌,并于2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自2016年5月3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在2016年8月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准备工作、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
201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020万股股权(占比14.77%)、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航空租赁有限公司737,577,445股少数股权,拟通过支付现金购买12架飞机租赁资产包(即12家SPV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有关本次重组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 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将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事宜。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保监会核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16年7月30日公告的《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重大风险提示部分内容。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