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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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201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股票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6—04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4日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6-003号),2016年3月3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的提示性公告》(临2016-006号);2016年4月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08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4月8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4月15日、4月22日和4月29日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09号、临2016-013号、临2016-015号);2016年5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临2016-018号),2016年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21号、临2016-025号、临2016-026号);2016年6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6月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6年6月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临2016-029号),2016年6月1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6-031号);2016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收购标的资产的议案》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7月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2016年7月26日召开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临2016-042号);2016年7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收购标的资产的议案》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临2016-043号)。2016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8月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延期复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规模较大,同时新增了收购标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程序比较复杂,方案的商讨和完善所需时间较长,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积极对新增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4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在停牌期间的重组进展信息披露情况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在停牌期间的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三、5个月内复牌的可行性

(一)公司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目前重大资产重组进度,公司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1、争取在8月20日前完成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的初步尽职调查;

2、争取在8月30日前完成标的资产的预审计、预评估工作;

3、争取在9月7日前与交易对方完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交易文件相关条款的谈判;

4、争取在9月7日前召开董事会会议审核重组事项,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及向交易所提交材料。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方案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咨询和论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

鉴于上述情况,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且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决定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预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