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湖南迪策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下一步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湖南迪策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其下一步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湖南迪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迪策”)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及《关于拟减持川仪股份的通知》,湖南迪策从2015年9月9日至2016年8月5日已完成此前公布的股份减持计划,同时拟从2016年8月11日至2017年8月11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概述
湖南迪策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15,000,000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655,000股国有股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持有公司股票14,34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3%。
湖南迪策在公司上市前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2、在上述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股份的50%,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的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做除权除息处理)。3、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湖南迪策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2015年8月6日,湖南迪策持股锁定期满,所持公司的股份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根据其上述承诺,湖南迪策于2015年8月31日向公司发出了《关于拟减持川仪股份的通知》,计划从2015年9月9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湖南迪策持有公司股数的50%,即不超过717.2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9月2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公司股东湖南迪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2015年9月9日至2016年8月5日期间,湖南迪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量637.25万股。湖南迪策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根据湖南迪策的《告知函》,其在股份减持期间严格遵守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湖南迪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目前,湖南迪策持有公司797.2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2%。
二、湖南迪策下一步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湖南迪策
2、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6年8月11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797.2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6.72元(若公司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6、减持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湖南迪策严格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湖南迪策承诺,在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湖南迪策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湖南迪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2016年8月5日,湖南迪策持有公司797.2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迪策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湖南迪策关于拟减持川仪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