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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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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6年8月10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将于2016年8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意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推荐张骏先生、王坊坤先生、苏杰先生、唐晖先生、黄福升先生、潘炳信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分项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将于2016年8月29日届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罗妙成女士、吴秋明先生、陈荣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分项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8月30日14:00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2、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一: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骏,男,197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硕士,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部科员、龙岩雁石溪一级水电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省政府农网“两改一同价”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省建设厅城市化办公室专业工程师、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规划发展部岗位经理、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业务部项目经理、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投(霞浦)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本部项目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投资部项目经理,2013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长乐)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王坊坤,男,1963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水电厅地方电力管理站、水电处助理工程师、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部、能源公司科员、科长、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一部项目科经理、挂职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业务部项目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业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2年4月外派任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兼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纪委书记,2015年6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纪委书记。

3、苏杰,男,197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经济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能源部项目科、综合科科员、综合科副科长、科长、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事务部综合协调经理、在福建LNG总体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筹建办公室工作、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燃气业务部副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2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投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3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兼任福建闽投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

4、唐晖,男,197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中闽实业公司综合部经理、福清(中闽)飘香油脂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并在福建省项目推介办公室工作,2002年10月至2014年10月任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始任资源市场部开发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任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中海油销售福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福建省福投新能源投资股份公司董事,南平福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福建省闽投东南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5、黄福升,男,197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高级工程师。2002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三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主管、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安全经理,2010年7月至2015年1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HSE高级主管,2015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副总经理,2015年6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工程采办部副总经理。

6、潘炳信,男,1972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华兴会计事务所助理审计员、审计师、项目经理、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高级财务管理,2010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月更名为总会计师),2015年6月9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5年6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长乐)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二: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妙成,女,1961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教授。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处处长,2010年9月至今任福建江夏学院教授。2013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副院长,福建江夏学院会计系主任。现兼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擅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成果:1998—1999学年度学院最佳教师、科研成果奖,2005年9月荣获建院以来个人科研成果一等奖;主要论文有《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选择》、《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对企业的影响及其对策》、《论工资薪金(职工薪酬)列支税法与会计的协调》;主要专著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罗妙成女士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罗妙成女士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吴秋明,男,1957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管理学博士。1988 年至今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3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独立学院)院长,福州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一级科研关键岗教授,福州大学MBA中心副主任,福州大学管理系统工程博士点负责人,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福建省工商管理学会副会长。现兼任:福建省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福州大学创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独立学院)董事,福建省高级管理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福州大学中小企业研究咨询中心副主任,福州市鼓楼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福建省行为科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系统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工商局法律顾问,《科技进步与对策》编委,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领域:一般管理理论,组织行为管理,集成系统管理与创新。主要讲授课程: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技术经济学、管理思想史、组织理论与设计、系统科学、管理学前沿、企业发展史、集成管理学等。近年来,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1项,参与(排名第一)国家自然基金项目2项,参与(排名第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国家科协软科学项目2项,主持省软科学重大项目1项,主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主持省软科学及省社科基金面上项目及横向研究项目20项。出版专著1部、主编教材1部,发表论文70多篇。获得荣誉:福建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八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第七届福建省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提名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福州大学“三育人”先进工作者奖,福州大学优秀教学奖,福光基金会优秀教学奖,武汉理工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吴秋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吴秋明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陈荣文,男,1967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律师,注册税务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04年8月至今任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主持工作)。2013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现兼任: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福建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福建省普法讲师团成员,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民革福建省委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法学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能力,出版专著、合著7部,发表论文80余篇,其中,《担保物权研究》获评为福建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研究、渊源、变迁与创新》获评福建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合会的法律规制研究”系列论文获评为福建省首届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公司法方面主要代表作有《论公司管理中的“累积投票制”》、《论公司法第61条董事自我交易规章制度的配套与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与员工利益保护——以并购重组时对劳动合同的处理为视角》、《遏制雇员的不诚信行为》、《论我国员工诚实保证保险制度的完善》、《论用人单位人事调整权的行使》、《两岸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制度比较研究》、《“揭开公司法人面纱”法理适用论析》、《论完善我国劳动纪律处分制度的几个重要问题》、《台湾地区企业人事调动的法律理论与实践》等。陈荣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荣文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1、项目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已获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项目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已获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投资金额:

1、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 8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

2、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 9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

●特别风险提示:

项目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在新疆地区存在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7月20日,公司中标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庭州能源)第二标段——木垒县大石头第二风电场20万千瓦项目以及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光电项目(庭州能源)第五标段——木垒县光伏规划区02# 10万千瓦项目。

为更好地开发昌吉州境内风光资源,实施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公司与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庭州能源”)、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走马公司”)三方决定拟以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开展合作,负责木垒县大石头第二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和木垒县光伏规划区02# 10万千瓦项目的开发建设;木垒县大石头第二风电场另外10万千瓦项目由公司成立的中闽(木垒)能源有限公司独资建设。

2016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庭州能源、黑走马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负责木垒县大石头风区第二风电场10万千瓦项目的开发建设。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8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黑走马公司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庭州能源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016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庭州能源、黑走马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负责木垒县光伏规划区02# 10万千瓦项目的开发建设。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 9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黑走马公司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庭州能源认缴出资额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方基本情况

(一)昌吉州庭州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建国西路37号(州财政局培训楼二层205、206室)

3、法定代表人:朱建新

4、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其他建筑安装业;其他未列明建筑业;对电力生产和供应行业、节能环保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园林东路898号民生工业园区综合办公楼三楼307室

3、法定代表人:徐峻

4、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民族手工刺绣及美术品制造;服装设计、制造及批发、零售;企业项目策划服务、企业财务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和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公司——中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已获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园林东路898号民族刺绣产业园综合楼201室。

2、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风力发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电资源测量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为准)。

4、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8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黑走马公司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庭州能源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2)出资方式:股东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5、组织机构

(1)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庭州能源、黑走马公司各委派1名董事,公司委派2名董事,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长由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设监事1名,由黑走马公司委派出任。监事任期三年。

(4)公司的经营班子设总经理1名,由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若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其中1名由庭州能源推荐的董事兼任。

6、公司经营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二)项目公司——中闽(木垒)光电有限公司(已获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1、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园林东路898号民族刺绣产业园综合楼201室。

2、组织形式: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经营范围: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电力电量及相关产品生产和销售,光伏发电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为准)。

4、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9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黑走马公司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庭州能源认缴出资额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

(2)出资方式:股东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5、组织机构

(1)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设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庭州能源、黑走马公司各委派1名董事,公司委派2名董事,董事任期为三年。董事长由公司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设监事1名,由黑走马公司委派出任。监事任期三年。

(4)公司的经营班子设总经理1名,由公司推荐,董事会聘任。设副总经理若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其中1名由庭州能源推荐的董事兼任。

6、公司经营期限

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疆地区风光电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疆地区的新能源装机容量和规模,符合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布局,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核准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属于国家能源局关于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5]414号)批复的规划项目,项目建设指标已落实,但项目最终核准尚需取得用地、环保、并网接入等前置性审批手续,项目在获得核准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2、新疆地区限电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发电量通过准东-华东特高压输电通道输送至华东电网消纳,项目送出消纳较能保证。2015年新疆自治区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571小时,弃风限电率为21%;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42小时,弃光限电率达26%。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投产发电时,项目所在地是否还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还存在不确定性,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项目所在地区风电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为1800小时,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为1350小时。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30日

至2016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6年8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6年8月29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29日8:00-12:00、15:00-18: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 系 人:李永和、陈海荣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传 真:0591—87865515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6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6年8月10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职期限将于2016年8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推荐意见,同意推荐陈瑜先生、张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黄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陈瑜先生、张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分项表决。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瑜,男,1968年11月出生,在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投资企业公司金融营业部、海外业务部会计、科员、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福建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贵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总经理、闽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公司,代码00222)投资部经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经理、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13年8月30日至今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兼任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东南沿海铁路福建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福建豪华邮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福建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张永东,男,1963年3月出生,大专,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建材工业设计院一室助理工程师、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科员、福建华兴实业公司科员、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华兴实业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福建华兴创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任闽投(霞浦)风电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5年3月任闽投(连江)风电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8月5日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6-04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职期限将于2016年8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016年8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黄陈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黄陈锋,男,1979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管理学硕士,助理工程师。2001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科员、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办、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管,2010年8月至2015年2月任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任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