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2016-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06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9日-2016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姜开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217,034,4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2493%。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197,84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1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19,194,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65%。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8人,代表股份27,055,3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156,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5%;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7,025,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06%;反对2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10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因控股股东王志成先生计划参与本次配套融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王志成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6-06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

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355,证券简称:兴民智通)于2016年5月12日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19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2016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6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6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2日、2016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1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1、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初步方案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车联网行业相关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控股股东计划参与本次配套融资,若最终确定,则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资产重组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改变。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包括:北京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奥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立得空间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推进中,交易的具体事项正在进一步商议,故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范围存在调整的可能性。由于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2、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交易标的相关方积极开展谈判、方案设计与论证。目前,具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和完善中,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二、延期复牌原因及时间安排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非单一标的,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保证本次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需继续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1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在股票复牌前,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内外部决策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承诺事项

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6年11月11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2016年11月11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五、备查文件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